在苏州,公司注销需先完成税务注销,再办理工商执照注销,具体材料及流程如下:
基础证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
税务相关材料
税控盘(如有)
空白发票(如有,需作废并缴销)
最后一期财务报表
税务清算报告(若涉及税务清算)
其他材料
银行对公账户信息(用于核对税务缴纳情况)
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确保无欠费)
预约办理
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当地税务局官网预约注销业务。
现场提交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至公司注册地所属税务局,填写《清税申报表》。
税务清算
税务局审核材料,确认无欠税、罚款等未结事项后,出具《清税证明》。
若存在未结事项,需补缴税款、罚款或提供担保后,方可继续注销流程。
基础证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销相关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销)
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详细记录清算过程及结果)
税务注销证明(《清税证明》)
注销公告证明(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截图)
其他材料
银行对公账户注销证明(如有)
社保、公积金注销证明(如有)
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示注销信息
简易注销:适用于无债权债务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公示期为20天。
一般注销:适用于存在债权债务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登报公示。
提交注销申请
公示期满后,携带上述材料至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属区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
审核与注销
工商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并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销顺序
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后,方可办理工商执照注销。
若公司存在未结税务事项,工商局将不予受理注销申请。
公示期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若存在异议,需解决后才能继续注销流程。
银行账户注销
取得工商注销证明后,需携带相关材料至银行办理对公账户注销手续。
社保、公积金注销
登录社保、公积金官网,线上申请注销账户,并结清员工费用。